14年前的一個深夜,渝中區學田灣正街一棟高樓上掉落下一個3斤重的煙灰缸,不但將一名路人砸成重傷,更在全國砸出首例高樓墜物連坐賠償的官司,22名住戶被受害者告上法庭。“煙灰缸案”一時轟動全國。
時隔14年后,因至今只收到3名被告不到2萬元的賠償,5月6日,當年的受害者郝躍向渝中區法院提交申請書,希望恢復執行12年前中止的司法判決,讓其余被告履行賠償責任,轟動當年的煙灰缸案被再次拉入現實。
14年前·【禍】
天降煙缸將過路行人砸成八級傷殘
時光不知不覺中已過去14年,此案中的唯一受害人郝躍日前接受重慶晨報記者采訪時,依然清楚記得當年天降煙灰缸的恐怖一幕。
郝躍說,2000年5月11日凌晨1時許,他從上清寺步行回學田灣正街10號的家,在距家200米遠的59號門口,碰到了熟人李某,兩人于是站在馬路邊聊了幾句。
“也就10多分鐘,意外發生了。”昏暗的燈光下,郝躍只聽到自己頭上發出砰的一聲悶響,隨即滿眼金星,倒在地上,失去知覺。
至今尚住在學田灣正街59號一樓的劉氏老夫婦參與了當年的搶救。劉先生說,事發時,夫婦倆還沒睡覺,聽到響聲,立即奔出,發現郝躍滿頭是血昏倒在樓院門口,地面上有個重3.8斤、直徑達10多厘米天藍色的“三五”牌煙灰缸。李某手臂也被從郝躍頭上掉落的煙灰缸砸中受傷。
之后,因煙灰缸上的指紋遭到破壞,調查此案的警察排除了人為故意傷害的可能性,卻始終無法查明扔煙灰缸的真兇。
醫生檢查發現,煙灰缸正好砸中郝躍頭頂左側,使得顱骨破碎。郝躍后經法醫鑒定為八級傷殘。
連坐起訴開啟無主墜物的判決先河
事發的學田灣正街59號附近兩側樓房都是老舊的還建房,共有數百家住戶。因找不到真兇,郝躍的妻子羅朝蓉決定利用法律的武器來為丈夫維權。
經和公司法律顧問、勝大律師事務所的王建明律師商量,兩人決定將可能給郝躍造成傷害的附近住戶全部告上法院。
2001年8月10日,在休養一年后,郝躍一家將可能丟煙灰缸的學田灣正街65號、67號臨街的24家住戶及開發商告上了渝中區法院,要求眾被告共同承擔醫療費等共33萬余元。
2001年12月19日,渝中區法院審理認為,除了搬離的兩名住戶外,上述住戶均不能排除有扔煙灰缸的可能性。根據過錯推定原則,這22個住戶分擔賠償責任。
法院認定郝躍的損失共計17.8萬余元,由各戶各賠償8101.5元;其中,此案受理費及其他費用共計6688元,由被告各承擔304元。
一審判決后,22名被告不服上訴。2002年6月3日,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王建明說,這就是當年轟動全國的首例高空無主墜物連坐賠償判決,在全國司法界引起高度關注和爭議。
12年后·【冤】
判決12年
至今僅3戶履行賠償責任
拿到判決書后,郝躍很快發現,自己贏了官司,輸了執行。
宣判后,大部分被告不服,認為自己冤枉,因此拒絕履行法律判決,不愿給錢。羅女士無奈之下代表丈夫向渝中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面對法官上門,被告們都說沒錢,拒絕賠償。后來法院只得向部分被執行人所在的單位下達了裁定,迫于單位和社會壓力,這才陸續有被告開始賠償。
郝躍介紹,這其中,有時任沙坪壩區人大代表魏茂和、市內某局的公務員呂先生,還有一名在電車公司上班的住戶,在付了1000多元后就沒有了下文。
羅女士介紹,從法院判決至今12年多時間,就這三人履行了判決,郝家總共獲得賠償不足2萬元。因執行困難,1年多后,當地法院以執行困難為由,中止執行,此事于是一直拖到了現在,“煙灰缸案”也逐漸淡出人們的視線。
另有隱情
當年被告至今仍在喊冤
重慶晨報記者日前走訪了當年的案發地,發現雖然過去了14年,但問及當年的煙灰缸案件,當地不少住戶依然能說出個一二來。鄰居們說,每人8000多元的賠償實際上即使按每月200元支付,至今也應付清了,“但大家不愿賠,主要是都覺得冤。”
在67號3樓,當年的被告之一夏澤園就表示事發當晚自己在睡覺,不可能丟煙灰缸,再加上家庭經濟困難,所以一直沒有履行判決。即使現在受害者提出恢復執行,但他依然表示不愿賠償,并希望有機會能夠讓此案重審翻案。
當年完整履行了判決的住戶魏茂和,在接受記者電話采訪時表示,此案應該是一起人身傷害案,應按照刑事案立案,而不是在找不到真兇情況下,按照民事案件連坐索賠,導致其中95%的被告被冤枉,“即使過了多年,我依然感覺氣不順。”
4-4的趙阿姨回憶,郝躍被煙灰缸砸中后,第二天早上,有居民就看到樓內一家住戶離奇搬家離開。由于時間久遠,這些隱情已無從考證,真兇也許會一輩子生活在愧疚中,但身份可能永遠都是一個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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