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公安廳交警總隊發布統計數據顯示,2008年年初至今,全疆56輛車交通違法百次以上且未接受處理。其中違章次數排名第一和第三的兩輛車均為瑪納斯縣城建管理監察大隊用車,分別違章315次和272次。
據悉,違章次數最多的是一輛車牌號為新B47XXX松花江牌貨運車,315次違章未接受處理。交警總隊發布的資料顯示,該車系瑪納斯縣城鄉建設局車輛。經記者調查,實為瑪納斯縣城建管理監察大隊用車。該車違章記錄以闖紅燈和違法變更車道居多,違章行為從2008年1月持續至2010年3月。第三名為新B47XXX松花江牌貨運車,272次違章未接受處理。該車與違章第一名屬同一單位,違章記錄、時間、性質與“第一名”基本一致。
記者粗略估算,瑪納斯縣城建管理監察大隊這兩輛車,若按闖紅燈一次罰款200元、記兩分計算,將面臨罰款6萬多元和記1174分的處罰。
瑪納斯縣城建管理監察大隊一名負責人昨日接受電話采訪時解釋說,他們大隊就這兩輛車,使用頻率非常高,主要用于查處主街道上的流動違章攤販、道路清雪或流動宣傳。縣城多處路口都只是紅綠燈,沒有左右轉指示,駕駛人不注意,習慣性右轉“不看燈”就會被拍,這是違章記錄較多的原因之一。
該負責人說,去年得知兩輛車違章記錄較多后,他還專門組織有關人員學習交通法規。最后,他表示要和交警部門針對處罰問題進行溝通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