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582家駐京辦本周三(6.30)前必須撤銷
1月1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582家駐京辦半年撤銷令,外界一直認為,7月19日將是縣級政府和職能部門駐京辦撤銷的最后期限。
不過,駐京辦的上級管理單位——— 國務院機關事務管理局人士近日向南方都市報記者澄清:事實上,這一撤銷令的最后期限是6月30日。也就是說,再過8天,至少146家地方政府職能部門駐京辦和436家縣級政府駐京辦必須撤銷。6月30日之后國管局或將公布已經撤掉的縣級政府和職能部門駐京辦名單。
但南都記者近日調查發現:不少縣級政府駐京辦雖然頭銜、資金、編制上全已撤銷,撤銷程序也全部完成,但所有駐京辦原班人馬仍留在北京,進行維穩工作。未在國管局登記的縣級政府駐京辦則基本沒有撤銷,依舊隱匿于京城各大住宅小區。
各省駐京辦撤銷方案已經出臺
此前,至少有廣東、湖北、陜西、江西、吉林、山東、黑龍江、山西、浙江、河南、甘肅等11個省份已經公布駐京辦裁撤方案和時間表。
大部分省份的撤銷方案分三步進行:3-4月是清理的第一階段,制定全面、具體、操作性強的清理規范工作方案。5-6月,進入實施階段,整個清理工作于6月底前完成。7月上、中旬,是檢查驗收、總結上報階段。省政府于7月初對清理工作開展全面檢查驗收。
除了江西省的撤銷方案中,明確規定“省發改委駐京聯絡處、省財政廳駐京聯絡處”兩個機構不予撤銷,合并到省政府駐京辦事處外,其他省份的處理意見都按照國務院辦公廳要求進行。
在地級市政府駐京辦方面,河南明確表示:11家地級市駐京辦全部保留。廣東、浙江等省則明確表示,部分城市駐京辦保留,部分如要保留需要報批。比如浙江省明確要求保留杭州市、寧波市政府“駐京辦”,溫州等其他9個設區市如需保留,須報省政府核準。
撤銷程序已完成,人馬仍留京
駐京辦撤銷進入倒計時,這些機構的實際撤銷情況如何?南都記者近日走訪了多個省份的部分縣級駐京辦事機構。不少縣級政府駐京辦雖然頭銜、資金、編制上全已撤銷,撤銷程序也全部完成,但所有駐京辦原班人馬仍留在北京,進行維穩工作。
至少10家縣級政府駐京辦的辦公電話已經撤銷。記者每到訪一處縣級的駐京辦,他們都拿著一沓紅頭文件給記者看,以示堅決服從國務院和各省的部署,基本完成了撤銷駐京辦的程序。這些已經備案的駐京辦都已經進行了注銷,基本完成撤銷的相關手續,財產已經進行登記,“連一臺舊電扇都登記了”。
不少駐京辦的資金資產都已被凍結,“我們現在每花一筆錢都要經過縣政府領導簽字”,一位要求匿名的縣級政府駐京辦主任說,縣審計局也對駐京辦主任進行了審計,駐京辦的人員已經進行分流,駐京辦主任被免職的文件已經下發,他們的新職務都是縣政府辦公室副主任。駐京辦的正式工作人員都分流到縣信訪局等部門。臨時工則在通過協商補償后,都被解聘。
從文件上看,縣級駐京辦真的卷鋪蓋走人了。但南都記者的進一步調查發現,這些已被撤銷的駐京辦里,工作仍在有條不紊進行。中部某省的一縣級駐京辦主任說,他們辦公場地是租來的,租期還沒有到期,加上該縣信訪維穩的壓力大,縣法院、公安、信訪的幾個工作人員仍然住在駐京辦,負責當地來京上訪的勸訪、接訪的維穩工作。
“駐京辦這個名字是沒有了,駐京辦的人員也沒有了,但維穩工作是不可能沒有的,也不能放手不管的。”該主任稱。
不僅如此,中部某省另一縣的駐京辦的工作人員,雖然編制都已經改變,原班所有人馬還是被外派到北京負責信訪維穩工作。
與上一名駐京辦主任的說法一致的是,該縣駐京辦主任認為,信訪維穩工作地方政府不可能丟。他說,“即使搬出原駐京辦的辦公場所,也會被安排到上一級政府駐京辦辦公。即使上一級政府駐京辦不擴大編制,各區(縣)也會長期派人來值班。退一萬步說,也會換個隱蔽的地方,繼續負責維穩工作”。
未掛牌“駐京辦”打算長期保留
與登記在冊、必須撤銷的582家駐京辦相比,隱藏于京城更多的是未至國管局進行過登記的駐京辦。
前日下午,南都記者按照網上提供的地址來到北京宣武區廣內大街黑龍江省的一家縣級政府駐京辦,開門的是一名東北口音男子,自稱這里不是駐京辦。記者亮明身份后,才允許記者進入屋內,然后立即將門反鎖。他們一再否認,稱這里不是駐京辦,是個人住宅。不過,周圍小區的部分居民隨后表示,這里確實就是某縣駐京辦。
此外,中部某縣辦公室主任明確告訴南都記者,該縣駐京辦未在國管局進行登記,他們駐扎在一個住宅小區里,沒有掛牌,也打算一直運作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