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領班員監督執勤衛兵查驗子彈

大部分情況下軍隊巡邏不攜帶槍械
中國廣播網7月2日報道 自6月15日起施行的解放軍新《內務條令》規定,在哨所、軍營門口、武器倉庫等重要場所站崗執勤的衛兵,必須配帶槍支、彈藥。這就意味著在軍營門口站崗執勤的部隊官兵將不再像以前那樣只是佩帶著空彈匣執行任務,而開始真槍實彈地擔負警戒任務。那么新《內務條令》為什么要做上述調整?這種調整的現實必要性體現在哪些方面?就以上問題,記者采訪了軍事專家、國防大學教授公方彬。
槍彈結合能有效提高軍人履職能力
記者:新《內務條令》為什么要規定衛兵必須真槍實彈地執行警衛任務?
公方彬:新修訂的《內務條例》具體規定了“在什么地點、什么情況、什么人必須配備槍支彈藥”。簡單地說,人槍彈結合基本的目的是有效提升勤務人員的履職能力。
中國軍隊槍彈分離表明社會性質優越
記者:新《內務條令》頒布之前,營門衛兵站崗執勤是怎么做的?為什么要這么做?
公方彬:人槍彈的結合與分離在我軍也是分階段的。戰場上,不言而喻,肯定是人槍彈的結合,之后我們經歷了不同階段。我當兵的時候槍彈都在床頭上,隨手可取。但后來逐漸采取槍彈分離的管理方式。這個規定其實西方人都比較關注。汶川地震西方媒體講到兩點想不到,一個是想不到中國軍人到災區不帶槍,另一個想不到是中國軍人和老百姓關系那么好。
這兩個想不到深層揭示了中國部隊為什么槍彈分離可以存在,而在西方卻不存在。這里面有安全的考慮,但更深層次主要是由軍隊任務性質以及中國社會狀態決定的。中國軍隊長期的歷史傳承,社會道德形象很好,深得人民群眾信賴——這種情況下僅靠道德形象在處理相關任務、執勤過程中足以有效解決所有問題,所以在勤務中不需要攜帶真槍實彈。西方軍隊和中國不同,西方走的是軍人與社會、與民眾隔開的方式,不鼓勵軍隊承擔社會事務,救災活動也大多數依靠專業力量,當需要軍隊進災區維持秩序的時候,問題就變得嚴重了。加上西方社會槍支很多,加上民眾的人文性格問題,所以他們面對諸多事件就需要強力解決問題。看似人槍彈分離是一個很簡單的現象,其實背后反映了軍隊性質和在社會中的道德狀態與形象。
哨兵荷槍實彈是適應新時期社會發展需要
記者:新內務條令規定槍彈結合的現實必要性是什么?
公方彬:之所以提出人槍彈的結合,并不意味著我軍價值觀念和履行職能任務發生根本變化,主要還是根據現實需要做了一個技術性調整。近年來,屢屢發生哨兵遇害、槍支被劫事件的原因來自多方面,相應政策的出臺也是必然的。一個問題是出現民族分裂分子、恐怖分子越來越猖獗,因為那些分裂分子越來越把襲擊集中到軍事目標上,這種情況下要保證哨兵有足夠的能力應對危險分子,必須提供相應的手段,這就需要人槍彈結合。
另一個問題主要與社會轉型期矛盾頻發、不穩定因素大量存在有關。社會轉型期必然是矛盾多發,種種原因導致一些人心理失衡甚至心理扭曲。雖然我們說對社會問題只要不是暴力的,一般是內部處理方式,不需要真槍實彈,但是還是需要特殊情況下的遏制和震懾,這就需要手段提升的問題。
除此之外,與承擔我軍新的多樣化軍事任務有關系。新的使命任務和履職能力的提升,它必然延伸到手段上來,也就是順應我軍職能任務的拓展,采取人槍彈的結合,應該是手段和對策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