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多名地方官員被曝低價認購帝景苑樓盤
權力深度介入的“帝景苑”項目,是上海十多年房地產畸形發展的一個全息標本,亦使蔑視法治并與之對抗的“潛體制”顯形;官員財產申報公示制度的推行能否以此為契機?
世博會結束第三天,2010年11月2日,暌違已久的“帝景苑”民事糾紛案在上海市一中院悄然開庭。
“帝景苑”位于寸土寸金的徐家匯,六幢灰色高樓一字排開。因兩股東黃進益、蔡青峰糾紛引發舉報,顯示了灰色高樓中的另一道景觀--約400戶業主中,50余戶曾獲得一成以上的購房折扣,其中22名買家所獲折扣高達三成至五成,且多為官員。
2009年7月8日,黃進益方面起訴蔡青峰損害公司利益,四宗案件中的第一起即涉官員低價購房。此次庭審,原告向八名涉嫌低價購房的公職人員追討購房差價總計2100萬元。一條隱蔽的利益通道由此現形。
這些動輒上百萬元甚至數百萬元的差價背后,隱藏著怎樣的交易?他們是誰?
兩年逝去,沒人能完整回答這些問題。上海有關部門默然以對,他們亦有難言之隱:這僅是上海龐大而隱蔽的“低價買房”“在職炒房”官員群體的冰山一角。
“帝景苑”案件的處置,由此與上海的大局掛鉤。自2006年社保案以來,上海高層頻繁調動,加之世博會的建設與召開,如此敏感而棘手的問題被置之高閣。
10月11日,在世博會漸近尾聲時,上海市住房保障與房屋管理局(下稱上海房管局)第一副局長陶校興被“雙規”審查,房地反腐“熱啟動”。無論陶氏個人還是“帝景苑”項目,均可視為上海十多年房地產畸形發展的全息標本:公權力深度持續的介入,上海房地產腐敗已不限于潛規則層面,一個與法治對抗的“潛體制”顯形。
優惠處理權
“帝景苑”項目位于肇嘉浜路1001號地塊,與上海“權力中樞”--市委康平路辦公中心相望。此地原為上海無線電四廠所有,1993年,印尼商人黃進益以旗下香港榮福置業有限公司(下稱香港榮福)與上海無線電四廠合資成立上海榮福房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下稱上海榮福)聯合開發。合資公司注冊資本2310萬美元,外方占股85%,中方占股15%。
因規劃調整、資金短缺及亞洲金融危機等影響,項目一度中斷。1999年,臺商蔡青峰參股接盤。引入年僅30歲的蔡氏,非因其擁有資金實力,而是其父在官場有極強的運作能力。
1998年上海福利分房制度取消,房地產進入商品房時代。次年1月,市政府批復“帝景苑”項目,“外銷”改為“內銷”。6月,上海市房管局與相關方重簽“土地出讓合同”,土地出讓金為1683萬余元,總建筑面積不超過64124平方米。由于前一次外銷房土地出讓金已付,上海榮福獲得逾億元的退款,資金困境緩解。
此后,蔡氏再以項目土地抵押向銀行貸款8000萬元。若按內銷房土地狀況審貸,僅能獲840萬元貸款,蔡青峰的運作能力可見一斑。再加上承建單位墊資及預售資金,“帝景苑”項目盤活。此后幾經變更,蔡青峰獲得公司53%的股份,成為實際控制人。
隨之是容積率變更的紅利三次降臨“帝景苑”:2002年12月,由64124平方米變更為82778平方米,開發商補交出讓金209萬元;2004年1月17日,面積修改為87796.76平方米,補交178萬元;2004年6月1日,增至90297平方米,補交70萬元。簽字者正是長期擔任上海房管局副局長的陶校興。
建筑面積陡增26173平方米,補交成本不過400余萬元。按2003年平均價格13000元/平方米計,即可增加銷售收入3.4億元;最后的容積率甚至達到6,而上海對應的規劃是2.5。
“帝景苑”于2002年7月開始銷售。經董事會同意,作為總經理的蔡青峰獲得726.75萬元的特別優惠處理權。根據公司制定的計算公式,特別授權可給五位客戶5折、給五位客戶8折及給十位客戶9折。
此次被訴至法院的八名低價購房的公職人員,不乏與蔡青峰及房地產有職權交集的人士。
錦江股份(600754.SH)總經理楊原平2005年1月購買“帝景苑”房屋時,銷售價格23000元/平方米,楊僅出價5000元/平方米,系時價的21.76%,總差價300余萬元。楊與蔡交誼甚深,蔡至今仍是錦江股份的股東。
曾任領導秘書、后為上海銀行黨委副書記的張志蛟,2004年11月12日購房時市價10300元/平方米,其購價6800元/平方米,差價57萬余元。
在上海市財政局第六分局工作的徐炎,購房時市價已達23000元/平方米,其實際購買單價為6550元/平方米,差價為277萬余元。徐的丈夫費濱海,時為徐匯區分管財稅的副區長,職權即涉及轄區內的“帝景苑”。
陸天明系上海廣電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下稱廣電地產)負責人,因上海社保案與其上司王成明同案被判。其購買房屋單價6400元/平方米,市價為23000元/平方米,差價約259萬元。而在上海榮富經營過程中,廣電地產的配合甚多,陸兼有出力。
另一人士鄭衛民,乃建行黃浦支行原工作人員。其購房屋差價13925元/平方米,共計150萬元左右。黃進益的代理律師宋濂溥稱:鄭以“內部價”拿走六套房屋和一套“低價房”,其中一套給予一黃姓女子,其余六套交予誰不清楚。而建行黃浦支行是給予蔡氏“優惠貸款”的銀行,此七套低價公寓,可視為酬謝。
在“低價購房者”名單上,還包括已判刑的上海房管局土地處原處長朱文錦,以及上海特警總隊黨委書記李征靜、市工商局總經濟師杜貴根等人。朱雖以市價交易,但被懷疑其根本未付清款項;李征靜以3折價為子購房,與市價差達246萬元。杜氏曾分管工商局外資處,是“帝景苑”項目審批繞不開的部門。
利益分流術
2002年8月,土地出讓一律采取“招拍掛”方式,土地價格飆升。是年12月3日,上海獲得世博會舉辦權,“帝景苑”亦炙手可熱。
彼時陳良宇接任上海市委書記,政府強力入市,房價愈趨瘋狂。官員家屬隱身控制地產公司,炒作土地并不鮮見;另一部分通過內部價購房賺取差價并出租獲利,甚為普遍。業內將此稱之“政府坐莊,官員搭老鼠倉”。
與上海地產大勢相吻合,“帝景苑”2002年7月開盤,均價為9500元/平方米,到2003年3月均價逾13000/平方米;2004年4月漲至20000元/平方米以上。2005年中售罄,均價達25000元/平方米。
黃進益一方估計,減去預留給廣電地產的部分應余8萬平方米銷售面積,最保守銷售總額應在10億元以上,扣除成本應有6億元毛利。但黃進益與蔡氏協商利潤分配及納稅時,蔡一概拒絕。
黃遂在2005年秋要求蔡支付未到位的上海榮福股權轉讓金1224.3萬美元。由于黃相迫甚緊,蔡以威脅名義向黃浦公安分局報案,后者跨區到徐匯黃的住所告誡。股東糾紛一時被壓。
黃氏獲得的上海榮福年檢報告顯示,2005年度公司主營業務收入約10億元,成本9億余元,未分配利潤2700萬元,公司現金僅100多萬元。經專業機構審計及核查,上海榮福應得利潤被虛列成本5.2億元,流失主要如下:
--2004年,上海榮福與廣電地產簽訂一份假合同:以“帝景苑”一期預留的六號樓14000平方米,計“動遷補償費”2.4億元。但在財報中,這被計為銷售額。相關人士稱,按上海當時潛規則,70戶業主中可能隱藏著更多需要慰謝的官員,地產商以部分房屋的市價發售彌補給予官員折扣帶來的損失。
--在年檢報告中,“土地出讓金”又重新以1993年外銷房的名義計為成本,再加上以后的補繳,列出的土地出讓金達1.2億元。
--上海鑫尊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下稱上海鑫尊)與上海榮福簽訂《委托包干合同》及《管理合同》,利用************************等手法轉走5000萬元。經查,這筆錢經周轉又部分轉回到蔡青峰個人賬上,其中3030萬元用于“打點”的款項不知去向。上海鑫尊成立于2004年8月,50萬元注冊資本由自然人劉小英、劉芳分持,其營業額高達5000余萬元,稅后利潤僅2萬元。2005年起未參與年檢。
--“帝景苑”項目牽扯到一個市政變電站項目,即宛平南路88號地塊,上海榮福支付320萬元作為補償,但財報中所計“補償費”高達6200萬元。
--2002年7月“帝景苑”開盤時,董事會明確銷售底價為9500元/平方米,廣告費和傭金,控制在2%以下。但蔡青峰指定的居易置業咨詢有限公司(下稱居易公司)代理的廣告費和銷售傭金高達20%。“帝景苑”沒有一份售房合同由居易公司的職員參與落名,但2003年9月15日該公司開出七張發票,總計金額7098萬元。檢察機關在一次初查中核實:蔡將三筆款項轉至居易公司,當日立即劃到蔡控制的公司賬上。
居易公司的注冊資本為10萬元,四名股東為梁冰、包文彪、徐鳴春和宋毅,均為無業人員,而實際控制人鄭衛民正是因低價購房被訴八人之一。此行恰是上海榮福貸款的經辦行。工商資料顯示,居易公司2003年營業額為7114萬元,除去上述7098萬元傭金,僅16萬元營業額。
--2003年底項目驗收時,因與規劃不符,公司以“電梯大廳裝修合同”為名支付206萬元給上海清建房地產咨詢有限公司,并與設計方共同支付94萬元“罰款”。這兩筆費用被稱為“政府規費”。收取方之一清建咨詢公司成立于2000年,注冊資本50萬元,持股80%的大股東呂新堯年逾70,是原南市區糧食局退休員工;其余股份為離退休人員黃小妹持有。后經司法調查,上述206萬元的大部分落入兩名規劃官員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