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14日凌晨決定,對“時建鋒因騙免高速公路通行費被判無期徒刑案”啟動再審程序。
另據大河網報道:禹州農民時某偷逃過路費368萬被判無期徒刑一事經報道后,引發各界廣泛關注,來自平頂山法院網的消息 ,1月14日凌晨,平頂山市中院以出現“新的證據”為由,對該案啟動再審。
從2008年5月4日到2009年1月1日,河南禹州農民時某在自己的兩輛大貨車上安裝假軍牌,共免費通行高速 2361次,合計逃費金額為人民幣368.2萬余元。平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獲以詐騙罪被判處該農民無期徒刑。
此事經媒體報道后,很多網友對包括“368.2萬”的得出在內的諸多疑惑,紛紛發表了看法。
1月14日凌晨,平頂山法院網刊播消息稱,該案宣判后,引起媒體關注和熱議。平頂山中院積極回應,立即 組織人員對該案進行了復查,并于1月13日訊問了時某。在訊問過程中,時某供稱有共同犯罪嫌疑人,原判事實因出現新的證據可能發生變化。據此,平頂山中院迅速召開審判委員會,對該案進行了認真研究 討論,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五條的規定,決定對該案依法另行組成合議庭進行再 審。
今天上午,大河網從平頂山市中級法院政治處證實了此消息。政治處一負責人稱,
新聞回顧:河南農民8個月偷逃過路費368萬獲無期徒刑
河南禹州一農民為了逃避過路費,拿著兩套假軍車牌照營運,8個月里免費通行高速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余元。拉沙掙了20多萬元。事發后法院以詐騙罪判處其無期徒刑。據律師稱可能成為全國首例案件。
河南法院稱368萬元過路費判決量刑適當
河南一農民靠著兩套假軍車牌照營運,8個月內兩輛大貨車免費通行高速公路2361次,偷逃過路費368萬余元被判處無期徒刑。對于提出的收費標準質疑,平頂山市中院召開新聞發布會,法院稱判無期徒刑量刑適當,并沒有過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