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報道,河北大學校園車禍案今晨一審宣判,以交通肇事罪判處犯罪嫌疑人李啟銘6年徒刑,賠償死者46萬,傷者9.1萬元。
法庭認定李啟銘負有全部責任,李啟銘當時車速達45到59公里每小時,遠超校園內限速5公里的規定,血液中酒精含量151mg/100ml,屬醉酒駕駛并逃逸。
新聞回顧:河北大學兩女生被撞1人死亡 肇事者自稱官二代
16日晚21時40分許,河北大學新校區易百超市門口,一輛牌照為冀FWE420的黑色轎車撞倒兩名穿著輪滑鞋的女生后,司機不但沒有停車,反而繼續去校內宿舍樓接女友。經了解該肇事男子的父親為保定市某公安分局副局長。被撞傷的兩名女生中,一陳姓女生經搶救無效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