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電 針對媒體報道《鄭州義務搜救隊欲下水搜尋溺水者 遭巡防隊阻止》一事,鄭州市委宣傳部回應稱,“冬泳隊員”提出下水也僅是實施“打撈”,而非“緊急情況下”的“救援”和“救人”。
針對媒體報道稱,鄭州一名市民在鄭州鄭東新區如意湖溺水,當地一個公益團體鄭州市水上義務搜救隊東區隊長牛振西帶人趕到現場施救,卻遭到了巡防隊員的阻止,他們要求牛振西必須出示“打撈許可證”,否則不能下水。最終,溺水市民搶救無效死亡。
對此,鄭州市委宣傳部回應稱,事發后,鄭東新區管委會立即組成了聯合調查組,進行了調查。
據介紹,8月4日早上,負責鄭東新區河道管養工作的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人員宋師傅在昆麗河眾意路至九如路段(并非網友反映的“如意湖”)巡邏時,發現了許多白酒瓶玻璃碎片及白色運動外衣一件,疑有人在河中游泳溺水,通過其遺落在現場的手機與其家人聯系,家人反映此人為孟姓女士,半年前被確診為癌癥晚期,有重度抑郁癥,8月3日晚酒后外出至今未歸。
結合現場遺落物品和家人所述情況,河道管養人員在不確定孟女士是否落水的情況下,通知其家人迅速趕到現場進行尋找,并第一時間向公安和消防部門報警。
鄭東新區公安部門和消防大隊中午接到報警后,迅速趕赴現場,并在懷疑其極有可能跳水的地方,派出打撈船只和消防人員實施打撈。經過2個多小時的打撈,搜救范圍不斷縮小,但仍未發現人員溺亡跡象。
打撈過程中,來此游泳并自稱是“冬泳隊員”的相關人員提出要下水協助打撈。鑒于當時孟女士是否溺水的情況尚不確定;且已有專業打撈船只和消防人員在現場進行實地打撈;巡防隊員本著對他們生命安全負責的態度,請他們予以理解,暫不請他們實施協助打撈。
后經公安部門同意,“冬泳隊員”在縮小后的范圍內找到了孟女士的尸體。后經公安和消防部門檢驗鑒定,孟女士確為溺水身亡。
鑒于當時的搜救情況,“冬泳隊員”提出下水也僅是實施“打撈”,而非“緊急情況下的救援”和“救人”。并且“冬泳隊員”到達現場時,消防部門的專業打撈船只和消防官兵正在進行打撈(已有一艘沖鋒舟和7名消防隊員在現場進行持續打撈)。按照當時的情況,并不確定孟女士是否溺水,只是進行尋找。所以,本著對“冬泳隊員”生命安全負責的態度暫未同意其下水打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