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給貧困山區孩子捐贈衣物,鄭州13歲的晨晨(化名)和同學到街頭賣花,不料想遭遇到騙子。兩個孩子辛苦奔波賺到的錢,被一名中年男子用假鈔騙走。昨日,憤怒的家人帶晨晨來大河報社講述過程,并表示要設法找到騙子,“只要騙子出來道歉,我愿意給他1萬元錢!”
【熱心少年】
為貧困孩子買鞋街頭賣花
今年13歲的晨晨和14歲的昭昭(化名)今年讀初二。春節在家上網時,無意看到貴州山區孩子缺少御寒衣物的網頁,晨晨遂與昭昭等人商議,大家一塊給山區的孩子們獻愛心。“搜集大量冬季衣物后,晨晨想再買雙新鞋捐出去,于是想到了趁情人節出去賣花,用賺到的錢買雙新鞋。”母親楊女士說。為此,晨晨和同學準備了2天時間,寫廣告、詢問花價、聯系同學,“僅是寫愛心廣告,就用去了半天時間”。面對大河報記者,一臉純真的晨晨說起自己的愛心活動,特別認真。
到情人節當天中午,原定5人的賣花小組,因一人在老家未返回鄭州、兩人睡懶覺,僅剩下了晨晨和昭昭。下午1時許,兩男孩顧不得吃主食,從餐桌上匆匆離開,帶著從花店批發的20枝玫瑰,乘公交車從老鴉陳趕到人民公園,開始沿路售賣,直到第一個也是騙子客戶的出現。
【遭遇行騙】
男子用****換走一枝花和112元
從人民公園東門出來,晨晨和昭昭又沿二七路向南走,邊走邊賣。此時,他們的手里依然還是20枝花,未賣出一枝。
“在大上海城西門對面(二七路)的一個出租車停靠站,一名身穿深色上衣、平頭、騎黑色破舊踏板電動車的中年男子,主動找我們買花。”晨晨說,男子只要一枝花,并將價錢壓到了7元,但卻拿出了一張百元鈔票。“因為零錢不多,剛開始我們還不想賣給他,但想著他是我們的第一個客戶,我們就開始湊零錢。”晨晨和昭昭分別找給男子70元和20元零錢,但男子又稱昭昭沒給他零錢,已和同伴分開的晨晨又給了男子20元錢,隨后把準備坐公交的2元零錢也給了該男子。
等到兩個孩子湊到一起,發現多找了男子22元時,男子早已沒了蹤影。下午4時許,表哥在路口見到晨晨時,兩個男孩已累得夠嗆。在附近一家快餐店,晨晨半分鐘吃掉了一個漢堡,昭昭也一口氣吃下兩個漢堡。
賣花賠了錢,不好意思返回的男孩,在附近堅持到了傍晚時分,賣出了11枝玫瑰花。但他們此時還不知道,攥在他們手里的百元鈔票,竟然是假鈔。
【孩子家長】
孩子不愿再參加此類活動
當晨晨和昭昭擠公交回到家時,已是晚上8點。“晨晨爸看到錢后,怕孩子受刺激,沒敢說是假鈔。”母親楊女士說,“既然是接觸社會,就不能說謊話。”得知辛苦賺回的錢是假鈔時,晨晨大哭不止,“夜里3點,孩子還在夢中哭著喊‘還我錢、還我錢’。”
而疲憊的昭昭回到家后,同樣感覺失落。昨日,昭昭的父親朱先生在接受電話采訪時說,此前知道了孩子們的想法后,他特別支持。“我說你靠自己的勞動所得去獻愛心,比拿著壓歲錢獻愛心更有意義。”但作為一名經商的家長,朱先生在兒子出發前,還不忘提醒他們不要收大額鈔票。但未曾預料到的事情還是發生了。“孩子本來就有點內向,回來以后感覺受到了打擊,說再也不去賣東西了。”朱先生說。
昨日下午,在大河報接待大廳,晨晨從口袋里拿出那一張百元假鈔,問一旁坐著的母親:“如果騙子被找到后,會不會有人去打他?”得知騙子有可能挨打時,晨晨又與楊女士商量,“那我們能不能原諒他(騙子)?”
楊女士說,當晨晨為收到假鈔痛苦時,她僅是覺得孩子還小,難免傷心。但當他質疑網上有關貧困山區孩子受苦的真實性時,她害怕了。“我們不想孩子這么小就懷疑一切!”震怒之下,楊女士和家人決定,拿出1萬元錢,要男子“現身”并向孩子道歉。“只要他站出來,我們就原諒他!并給他一萬元錢。”
【網友反響】
別讓愛心遭遇冷血
該男子是否會出現,我們尚不能斷定。但昨日下午,大河報在官方微博發布此事后,還是引起了4萬多人次的關注,和逾千名網友的轉發、評論。
截至昨晚10時許,大河報騰訊官方微博就此事的報道,已有4.4萬人次的轉發、評論;大河報官方微博上,也有800多人次的轉發和評論。
網友“蘭蒂”說:這種人應該受到譴責,把孩子的愛心給抹殺了。網友“HFUT-魚汁之之之”感嘆道:可悲,可恨,可恥。
“在孩子心中埋下惡的種子,不是用金錢來彌補的,騙子,你會給自己的孩子假錢用嗎?”一網友說。另一網友說:“社會,你贏了!看了這句話真的很有同感。我們想為孩子展示真善美,社會卻結結實實地扔來一坨爛泥!”
網友“微小寶”說,利用孩子的辨別能力弱來滿足自己的利益,良心何在。家長的一萬元是用來挽救孩子對社會的信心,是撫平孩子的創傷;網友“屈靈合”:大家齊心合力揪出平頭小子,別讓愛心遭遇冷血。
網友“腳底板那三顆痣”:挫折教育,很好的事情,孩子們,長點心吧!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無,這是社會第一課,比同齡人早接觸到這很好!
網友“雯不能再做小朋友”:社會是一個大圈子,小孩是圣潔的天使,可是為什么總會有一些人或事讓他們失去信心,抑或是增加了一點憤憤不平。受傷的孩子心里就會加把鎖。
而有很多網友表示憤慨的同時,也當起了“專家”。眾網友稱,在譴責騙子同時,重要的是家長和媒體等要教育孩子認識社會,增強自我保護意識。沖動、震怒于事無補,只能加重孩子的委屈和挫折感,這就不好了。
【教育專家】
作為孩子的挫折教育,也不失為一次機會
孩子的心靈最容易受到傷害,然而孩子的心靈,也更容易喚醒那些丑惡的人。昨天,就此事件對更多孩子和家長的影響,鄭州市教育學會學習心理研究會首席心理咨詢師王海勇接受了大河報記者的采訪。
孩子去賣鮮花,然后用勞動所得去幫助他人的初衷,是完全值得肯定的,動機是好的。王海勇說,不論在寒假還是暑假,都是孩子們參加社會實踐,接觸社會的契機,是值得提倡的。
晨晨和昭昭所遭遇的事情,也讓他們倆接觸到了真實的社會,家長對此也不必過分擔憂。晨晨之所以有如此反應,說明他們進入社會的機會少,同時也說明家長所營造的社會環境,有其不真實的一面。其次,把這個事情作為孩子的挫折教育,也不失為一次機會。“讓孩子用最純真的心靈,去喚醒社會上存在的丑惡人,覺得也是一件好事。”
此外,從更深層次來分析,這個事情也反映了現實的教育問題。王海勇說,在當前的學生教育中,學校教育占據了絕大部分的位置。家長和學校很容易將家庭教育,特別是社會教育忽略掉。然而青少年無論上學到什么年齡,他們早晚都要融入社會,如果有一些事情,可以提早讓孩子接觸社會,接受社會大環境的教育。
【律師】
行騙男子違法情節惡劣
昨晚,記者就兩個男孩在事發地受騙一事,又咨詢了金水路派出所治安管理三中隊。接電話的民警稱,孩子家長可到派出所報案,將事發詳細過程告知警方。但民警同時坦承,事發地旁邊是建筑工地,附近缺少監控設施,案件調查有一定難度。
河南大豫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張伯承受訪時說,男子的這種行為根據數額來說尚未構成犯罪,但是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其行為對孩子的心靈是一種巨大的傷害,對社會風氣產生極大負面影響,與國家正在努力建設的誠信體系背道而馳。”張伯承說,男子使用****本身就是一種違法行為,同時他所侵犯的對象,又是正在接觸社會、從社會實踐中學習的孩子,其違法情節是非常惡劣的。無論從法理,還是社會道德考慮,都應該從重處罰。建議警方按照法律規定,給予拘留等從重的治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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