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昨日公告要求,為“4·20”蘆山地震開展募捐的公益慈善組織及接收捐贈單位,須向社會公布捐贈人權利義務、資金詳細使用計劃和成本預算。該公告旨在規范地震后全國各界涌現的募捐熱潮。
使用捐贈資金應考慮災區需求
民政部特別強調募捐信息的公開透明。
公告要求,已開展募捐活動的公益慈善組織和接收捐贈的單位,應按照《民政部關于規范基金會行為若干規定(試行)》、《民政部關于完善救災捐贈導向機制的通知》的有關要求,向社會公布捐贈人權利義務、資金詳細使用計劃、成本預算;定期公布詳細的收入和支出明細,包括捐贈收入、直接用于受助人的款物、與所開展的公益項目相關的各項直接運行費用等。信息發布以各自的網站作為主要渠道,并保證信息長期可查詢。
公益慈善組織接收的捐贈資金,則要按照捐贈人的意愿、災區應急救災和恢復重建需求使用。
應急救災階段應主要用于搶險救援和保障受災群眾生活需求;計劃用于災后恢復重建的,要在災區重建規劃框架內,統籌災區需求和捐贈者意愿,承建或認建重建項目,將資金投向困難多、需求大的重災地區。
單位捐款可通過民政部門轉交
募捐資金怎樣對口轉交?民政部的公告提出:中央部門、單位的捐款,可通過民政部轉交四川省民政廳;非災區地方黨政機關、人民團體、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的捐款,可通過同級民政部門逐級匯繳至省級民政部門,由省級民政部門轉交四川省民政廳,及時用于抗震救災工作。
民政部同時承諾,將要求四川省民政廳做好捐贈統計報送工作,定期公布資金管理使用情況,主動接受監察、審計部門和社會監督。
公告還向社會發出呼吁:個人、單位有向災區捐贈意愿的,提倡通過依法登記、有救災宗旨的公益慈善組織和災區民政部門進行,捐贈以資金為主;有捐贈物資意愿的,應提前與災區確認需求后再實施,避免資源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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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紅十字會
地震每筆捐款都將動態公示
昨天,中國紅十字會總會承諾,對蘆山地震的每筆捐款,都將在其官方網站上動態公示。
對于公眾更關注的善款用途等內容,中國紅十字會副會長王海京坦言,目前還無法做到每一筆捐款的去向都詳細公示,但紅總會爭取做到,對調撥災區的每一筆資金的用途,購置救災物資的單價、數量、運輸費用等成本,都分階段公示,接受社會監督。
蘆山地震發生后,紅十字會的救災和募捐行動,都遭受極大質疑。王海京說,紅十字會在全國,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系統,一些工作人員工作不規范導致的問題或誤解,群眾指責質疑,中國紅十字會總會都會高度關注,認真調查回復,責令相關地方紅會或紅十字工作人員盡快改正。
但對于無中生有的中傷詆毀,王海京說,“目前最大任務是救災,我們暫不去理會,但對特別惡意的誣陷造謠,中國紅會將保留訴諸法律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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