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揭開駱作軍的衣服,可以看到長長的傷口。
云南網4月6日電 一名49歲的村民由于被另外的村民舉報非法挖煤,結果被副鄉長和安監站站長連夜抓到鄉政府去接受調查,隨后接受5天的法制教育。5天后,該村民從鄉政府放出來了,結果卻發現14根肋骨斷裂。這是近段時間發生在昭通市鎮雄縣杉樹鄉里面的事情。
鄉領導表示,現在最為重要的是救治傷者,等傷者醫治好后再做另外的處理。
傷者:安監站站長用電警棍打我
4月3日下午1時左右,在鎮雄縣人民醫院的病房里,49歲的駱作軍躺在病床上呻吟,一男一女兩個小孩子守在床邊。看到父親痛苦的樣子,兩個小孩子不停地擦眼淚。揭開駱作軍的衣服,可以看到胸部有四處、背部有一處縫合過的傷口,最長的傷口有10多厘米,最短的傷口也有四五厘米。時間雖然過去了一個月,但其頭部、眼睛、胸腹部仍然可以看到一些青腫的地方。
“副鄉長陳宗仁緊緊地按住我的頭,安監站站長武旭用電警棍朝我胸部打,將我的肋骨打斷。”受傷的駱作軍說,他今年49歲,是鎮雄縣杉樹鄉鳳棲村龍洞村民小組人。3月2日晚上大約十一二點,他早已經睡覺了,突然聽到外面有敲門的聲音,他趕緊起來開門,看到村領導、陳宗仁和武旭站在家門口,說他私自開挖小煤窯,當晚就給他帶上手銬,將其抓到了鄉政府。
“每天都對我進行打罵,5天打罵了10多次。”駱作軍說,他被抓到鄉政府后,陳宗仁和武旭說他私自開挖小煤窯,要他交5000元的罰款,因為他家很窮,根本就交不出罰款。于是,武旭就將他關押起來,每天不給他飯吃,不給水喝,也不給睡覺,還用木棒打罵他,一天要打兩三次。他說,3月7日早上8時左右,陳宗仁和武旭一起床,就來到關押他的房間里,當最后確定他交不出來罰款的時候,兩人就開始打他了,“陳宗仁按住我的頭部不讓我反抗,武旭則用電警棍打我,先是將我按在墻壁上打,最后又按倒在地上打,還用腳踩我的胸部。”“我不停地喊救命,卻沒有任何一個人來管一下。當時我被打昏了過去,等我清醒過來時發現自己躺在鄉政府門口,已經到下午五六點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