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妝品成分基本同質化
在本次調查中,對于“為何選擇外資化妝品”的問項中,68%的消費者表示對外資化妝品的成分更放心,“外資化妝品的成分應該更貴更安全”、“外資品牌的成分會更有效”等等是記者聽到最多的回答。對此,業內人士指出,在外資化妝品企業鋪天蓋地對其成分的廣告宣傳中,大多數消費者都覺得外資品牌在成分上就具有優勢,事實上,目前化妝品的成分基本同質化,并不存在外資的成分就更好的情況。
臺灣美容專家方惠苓指出,目前化妝品行業的成分已非常同質化,在全球化的經濟時代,化妝品原料商都可以把現有的成分賣給每家化妝品公司。業內資深技術專家杜先生也指出,“從成分和技術上講,外資品牌與本土品牌已經沒有差距。”
向外資企業及本土企業供應原料的原料商負責人李先生告訴記者,“很多消費者認為本土品牌用的原料就比不上外資,事實上,目前市面上化妝品的原料基本一樣,本土一些注重品牌的化妝品企業對原料要求甚至比外資還要高,當然每個市場都會存在一些賺快錢的企業,但這已不是主流。”同時他還指出,國內的原料并不一定就差。他舉例道,目前“表皮生長因子(EGF)”是一個很熱門的成分,根據檢測,目前質量最好最穩定的EGF是中國產的,而該成分占了日本EGF80%的市場。“可以說,中國不差技術,也不差好的原料”。
專家們在接受采訪時也提出,本土化妝品在成分方面存在研發投入不夠外資多、配方搭配不夠細微化的差距。“在某些產品的配方上,本土品牌可能做的不夠細致,但這并不影響產品的質量,只是從化妝品工程師的角度來看,化學公式不夠完美而已。”技術專家土木強調稱。

成分一樣價格相差甚遠
然而,專家們都普遍指出,在成分同質化的基礎下,外資品牌的價格卻比本土品牌要高,有的甚至相差幾十倍。
全國化妝品質量工作委員會技術專家鄭先生指出,外資品牌與本土品牌在成分上可能相同或相差幾塊錢,但價格上卻相差幾十甚至幾百倍,“這更多的是成分吹噓的結果,或者說是品牌效應”。
業內資深原料專家陳先生也指出,化妝品原料的價格基本大同小異,外資大牌的原料并不比本土品牌的貴,但價格卻會比本土品牌要高很多。他舉例稱,CHANEL的Precision系列其中一個主要有效成分是“五勝肽”,而該成分也同樣被佳雪、自然堂等本土品牌使用,但是CHANEL該系列的市場價格卻比本土品牌高幾十倍。同樣的一個例子,伊麗莎白雅頓的一款夜間修復晚霜含有一種具有舒緩作用的植物提取成分,在本土品牌創美時中也有使用,“但兩款產品的價格也是相差極大的。”
實例分析
揭開洋牌化妝品成分神秘面紗
在本次調查中,信息時報特邀專家組隨機以幾個外資品牌產品為例子,對其成分進行科學分析,讓消費者從更科學的角度認識外資品牌。
聚季銨鹽-37
產品:碧柔毛孔清潔鼻貼

專家點評:這個是讓碧柔一炮走紅的產品之一,目前仍有比較好的銷售業績。其概念是讓使用者把貼布貼在鼻子上,等15分鐘干燥后再把貼布撕下來。碧柔宣傳說,這樣一來黑頭就可以黏在貼布上,連同一些皮膚一起被拔除。其實,這個產品的主要成分是聚季銨鹽-37,這是一種一般用于發膠產品的成膜劑,所以基本上就是一塊涂有發膠的貼布。大多數人的皮脂腺頂端會有油脂,而臉上的皮脂腺大部分集中在鼻子上,所以不管用這個產品還是用一塊膠布,使用后都能把一些有黑點的皮膚弄下來,可是,這對皮膚有用嗎?這只是暫時性的效果,成膜劑有可能進入毛孔,反而造成青春痘和皮膚刺激。
碧柔還夸口說這個產品可以把整個黑頭拔掉,其實這不是事實。如果黑頭被整個拔掉,皮膚上會留下一個空洞,而這個產品又沒有閉合這些空洞的成分,被拔掉的只是黑頭的頂部,由于造成黑頭的機制沒有得到解決,沒多久黑頭又會長回去。
小球藻提取物
產品:資生堂盼麗風姿集中防皺精華液

專家點評:這款產品宣稱能抗皺緊膚,能夠預防皺紋,優勢在于小球藻提取物。按照資生堂的說法,“小藻球精華可有效提升肌膚凝血栓蛋白1(TSP-1)的水平,避免肌膚受光老化影響而呈現皺紋”。
有關專家就認為,小球藻和大多數藻類一樣,能充當充水劑和抗氧化劑,但提升某蛋白質的水平則缺乏事實依據。即使有道理,但小球藻提取物的含量也很少,不足以產生顯著效果。
這個質地清爽的產品含有過多的酒精,含量比有益成分還要高,會干燥和刺激皮膚。
紅色及白色黏土
產品:SISLEY瞬間潔凈亮麗面膜

專家點評:在該產品宣傳中提到,其蘊含護膚黏土及植物精油,能提供瞬間深層潔凈、亮麗肌膚,同時還含有甘草、野雛菊、檸檬精華,能舒緩、收斂、凈化及明亮膚色。該款價格大概是680元。但有關專家指出,這款產品的主要成分就是水、蠟、黏土以及一些稠化劑,是最最普通的一款黏土面膜,價格高的太離譜。
專家們在接受采訪時都強調,很多消費者都被貴價外資品牌所誤導了,認為化妝品昂貴的就是更好的,事實上,花多少錢買護膚品,與獲得良好的護膚效果完全是兩碼事。比如同樣的爽膚水,不含刺激物的產品肯定比添加了精油、桉樹等所謂的純植物提取的貴價產品更好,無論后者如何宣傳自己的天然植物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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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成分標識 產品更透明
據了解,對于化妝品須標全成分的相關規定是出自2008年6月17日、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與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聯合發布的《化妝品通用標簽》規定,該規定的實施日期為2009年10月1日,而“全成分標識”的相關條款則是從2010年6月17日開始正式執行。
通常,大多數化妝品的產品說明書或包裝上,都只是向消費者宣傳使用該產品會產生如何如何的良好效果,諸如“水感保濕因子”、“海百合復合精華”等飄渺的詞語聽上去很美,然而,對于防腐劑、色素、香精、表面活性劑等化妝品含有的其他輔助成分,卻只字不提。但新規定則要求,化妝品包裝上必須要標明所有成分,所標注的名稱應按照加入量降序排列,所標明的成分名稱按照國際標準標注。這就意味著,無論是國際品牌還是國貨,化妝品的標識或附帶的說明書上都要標注全部成分,而因子、復合精華等含糊其詞的成分則不能在產品外包裝上出現,取而代之的是例如尿素、甘油、玻尿酸等實實在在的成分標識。
業內資深技術專家杜老師認為,實行全成分標識首先是給予消費者知情權,讓他們知道化妝品含有的成分,能更好地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二是更便于國家有關部門對化妝品進行管理,以打擊化妝品企業吹噓成分的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