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南京交警部門通過其官方微博發布消息,稱今年6月20日該市發生的寶馬車撞車事故,肇事司機王季進經過司法鑒定,顯示“其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
根據通報:8月31日,根據南京腦科醫院司法鑒定所出具了司法鑒定意見書,鑒定意見為:“王季進作案時患急性短暫性精神障礙,有限制刑事責任能力。”如事故當事方對鑒定意見有異議,可以提出補充鑒定或者重新鑒定的申請。
6月29日,南京市警方通報:2015年6月20日13時53分許,發生在南京市秦淮區石楊路與友誼河路交叉路口的寶馬車撞車交通事故,經警方對事故現場勘查、當事人陳述、證人證言、視聽資料、檢驗鑒定等方面的調查和證據收集,現已查明,犯罪嫌疑人王季進駕駛牌號為陜AH8N88寶馬轎車在道路上違反限速規定超速行駛(經鑒定,車輛通過事發路口時行駛速度為195.2km/h),在直行、左轉信號均為紅燈的狀態下,從左轉彎車道直行通過路口,造成二人死亡、一人受傷、多車受損的道路交通事故,且事發后棄車逃逸。
根據警方通報:王季進的上述行為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相關規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道路交通事故處理程序規定》相關規定,認定王季進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
犯罪嫌疑人王季于6月29日被警方依法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并于7月4日被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批準逮捕。

事件回顧
6月20日13時53分,南京市秦淮區石楊路友誼河路口,一輛寶馬7系 轎車由西向東高速闖紅燈通過路口,撞上由南向西左轉行駛的一輛馬自達轎車,導致馬自達轎車解體,車內一男一女被甩出車外,當場身亡。同時,該寶馬轎車還撞上一輛正常行駛的公交車和一輛出租車,被撞出租車駕駛人受傷。
路口的監控攝像頭以及附近一些車輛的行車記錄儀都拍下了這場車禍的全過程。發到網上的車禍視頻令人震驚,馬自達轎車被撞擊后瞬間解體,只剩下小半截車身被公交車擋住,其余碎片在一陣煙塵中四散開來。
昨天下午2點30分左右,南京市公安局交管局通過官方微博通報稱,通過鑒定確認肇事寶馬車在通過事發路口時車速為每小時195.2公里。警方認定寶馬車主王季進承擔事故全部責任,并依法向檢察機關提請批準逮捕。
警方此前排除了犯罪嫌疑人酒駕和毒駕嫌疑,至于犯罪嫌疑人嚴重超速闖紅燈的原因,警方表示還在調查之中。
警方已初步認定肇事者王季進對這起交通事故負全部責任。馬自達轎車上兩名遇難者的家屬,22日在公安機關見到了肇事者妻子和父親,受害者薛崴父親稱:肇事者妻子愿補償每家5萬塊錢。但薛家親友對肇事者家人的態度不能接受。
本報訊 針對6月20日南京市秦淮區石楊路友誼河路口發生的交通事故,南京交管部門于昨晚9點發布了最新的調查進展,這也是該部門發出的第三份情況通報。經調查,肇事寶馬車為查封車,多次轉手抵債,后王季進于2015年年初以40萬元的價格私下購得并使用,但未辦理相關過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