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否還以為微信編假消息只是鬧著玩?還以為什么書都可以隨便買?刑法修正案(九)下月起就要開始實施啦,有很多順民心的亮點,比如取消嫖宿幼女罪按照強奸幼女從重處罰,收買婦女兒童一律入罪。但是,刑法也增加了一些新的入罪行為,以下是稍不謹慎就容易犯罪的行為,比如醫鬧、替考、網上造謠等最高可獲刑7年。都看好了,別踩到這些雷區哦!
用微信編造虛假信息?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如今,朋友圈的信息量相當大。一條熱點信息經常被無數次轉發,動輒幾萬十幾萬的點擊量。很多人對信息不加甄別、不加思考就盲目轉發。而別有用心編造虛假信息的人現在危險了,你有可能構成犯罪!愛玩微博微信的小伙伴們,一定要核實信息的準確性,三思而后行啊。
刑法第291條
編造虛假的險情、疫情、災情、警情,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虛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網絡或者其他媒體上傳播,嚴重擾亂社會秩序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學霸替學渣考試作弊?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學渣找學霸替考,需要魄力,學霸替人考試,需要勇氣和膽量。可在刑法修正案(九)實施后,就不光是膽量的問題了。注意了,這可是會害人也害己的!
刑法第284條
在法律規定的國家考試中,組織作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醫鬧維護權益?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鬧一鬧,好處到”。不少患者或家屬在醫療糾紛發生后,不是通過走法律渠道解決問題,而是企盼用“醫鬧”來“綁架”醫院。再這樣干,你肯定要“吃大虧”,如果是“帶頭大哥”就更慘了!這次,刑法修正案(九)明確醫鬧入刑。
刑法第290條
聚眾擾亂社會秩序,情節嚴重,致使工作、生產、營業和教學、科研、醫療無法進行,造成嚴重損失的,對首要分子,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對其他積極參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多次擾亂國家機關工作秩序,經行政處罰后仍不改正,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想玩虛假訴訟?最高處7年有期徒刑
虛假訴訟屢禁不絕,各有關單位好像除了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外,也沒有其他殺傷力“武器”。修正案(九)針對虛假訴訟行為則設定了罪名——
刑法第307條
以捏造的事實提起民事訴訟,妨害司法秩序或者嚴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私藏恐怖主義圖書?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
愛看書的小伙伴要小心了,私藏禁書也是要入刑的哦!趕緊回去翻翻書柜,有下列禁書就趕緊處理了,你的時間只有兩個周期!這事很重要!
刑法第120條
以制作、散發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或者通過講授、發布信息等方式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或者煽動實施恐怖活動的,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5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明知是宣揚恐怖主義、極端主義的圖書、音頻視頻資料或者其他物品而非法持有,情節嚴重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處或者單處罰金。

虐待老幼病殘?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
近年來,幼師欺負小朋友、變態折磨、虐待小朋友的案件層出不窮。刑法修正案(九)出臺后,幼師若再有此類行為,不僅可能會失掉工作,還會面臨牢獄之災;不僅幼師會被判入獄,幼兒園以及幼兒園主管人員也將面臨刑事處罰。
刑法第260條
虐待家庭成員,情節惡劣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對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殘疾人等負有監護、看護職責的人虐待被監護、看護的人,情節惡劣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第一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當事人辱罵、威脅法官?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
浙江金華婺城區法院法官因受當事人的丈夫威脅,怒打威脅人,結果在網上引起軒然大波。當事法官也委屈地受到相應處罰。刑法修正案(九)一出,法官們的春天來到了!從此以后,再有任何人敢侮辱、誹謗、威脅法官的,一律構成犯罪!
刑法第309條
有下列擾亂法庭秩序情形之一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聚眾哄鬧、沖擊法庭的;毆打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的;侮辱、誹謗、威脅司法工作人員或者訴訟參與人,不聽法庭制止,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有毀壞法庭設施,搶奪、損毀訴訟文書、證據等擾亂法庭秩序行為,情節嚴重的。

撒潑耍賴打警察?最高處3年有期徒刑
法官不能罵,警察也不能打。網上經常有新聞,這兒的警察被咬了,那兒的警察被揍了,而且襲擊者多是些撒潑耍賴的女性朋友,男性朋友反而不敢打警察。但是,既然法官們的春天來到了,警察們的春天還會遠么?
刑法第277條
以暴力、威脅方法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收買婦女兒童?從輕或減輕處罰
以往,收買婦女兒童刑法有點管不著,刑法修正案(八)對此的說法是“可以不追究責任”。而“可以”與“應當”在法律規定中是完全不同的概念,后者才具有強制性。可是,“沒有買賣哪有殺害?”刑法修正案九把利劍指向了買方市場。
刑法第241條
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愿,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校車司機開車超載或超速?拘役和罰款
在公路上超速、超載,本就不被《道路交通安全法》允許,如果你作為校車司機,還喜歡超速、超載的話,《刑法》也將盯上你。
刑法第133條
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拘役,并處罰金:追逐競駛,情節惡劣的;醉酒駕駛機動車的;從事校車業務或者旅客運輸,嚴重超過額定乘員載客,或者嚴重超過規定時速行駛的;違反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規定運輸危險化學品,危及公共安全的。機動車所有人、管理人對前款第三項、第四項行為負有直接責任的,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同時構成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規定定罪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