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女兒送去外地夏令營,晚上接到女兒的哭訴電話,說是男教練在晚上查房時 " 欺負 " 她了。這叫做家長的如何不心疼、不氣憤?
杭州西湖檢察院剛剛辦了一個 11 歲姑娘參加夏令營被猥褻的案子,檢察官忍不住提醒家長,培訓班、夏令營這些看上去很美,請家長要多考察。而培訓班用人也當慎重。
外出游玩的夏令營
有 3 名女孩反映被男教練欺負
邵女士是外地人,在今年孩子放暑假的時間,給上小學的女兒報名參加了當地一個培訓機構舉辦的為期 7 天的夏令營。她女兒這期夏令營總共有 36 個 11 歲到 12 歲的孩子。8 月 3 日孩子們到了杭州,8 月 5 日邵女士卻接到女兒的電話,女兒說晚上睡覺時被查房的男教練 " 欺負 " 了,于是邵女士報了警。
8 月 8 日,男教練李某被抓。與此同時,另外還有兩個小女孩也報警反映晚上睡覺時被這個李教練摸過,親過。
培訓機構還是一家當地名牌
男教練是業務旺季臨時找來的
李某,1980 年出生,中專畢業。警方一查,他還有案底,曾經作為出租車搶劫案的主犯,被判過六年有期徒刑。
邵女士說,她給孩子報的這家培訓機構還是當地蠻有名的一家。
錢報記者搜索也發現,該培訓機構在國內有連鎖,在師資上據它自己宣傳也和諸多高校有合作,主要面向 5 至 18 歲孩子,提供數學、英語等多學科培訓。這次夏令營主要是來杭州等地游玩為主。但是這家正規培訓機構在接單后,轉手就把這撥學生 " 外包 " 給了一家拓展公司。
而犯事的李某既不是培訓公司的員工,也不是拓展機構的正式員工,而是拓展機構找來的所謂 " 自由教練 ",也就是在業務旺季過來臨時做做的。當時隨同夏令營的還有另外一名教練,也是這家拓展機構選派的,是個在讀大學生,是暑假臨時打工的。
整個夏令營,培訓機構僅委派了 4 名女生活老師,可到晚上查房時,卻是由兩個男的教練負責。李某在查房時,特意跟另一個教練分了下工,他查女生宿舍,讓另一個去查男生的。種種不合理的現實暴露出培訓和拓展的亂象。
猥褻兒童要重罰
不管孩子是否自愿
杭州市西湖區檢察院認為,李某多次猥褻兒童,應當以猥褻兒童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所以昨天將李某依法提起公訴。
猥褻兒童罪主要是指對 14 周歲以下的兒童進行侵害,包括男孩和女孩。由于兒童對性的辨別能力很差,不論兒童是否同意,也不論兒童是否進行了反抗,只要對兒童實施了猥褻的行為,就構罪。在判罰上,依 " 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從重處罰,聚眾或在公共場所當眾猥褻兒童的或有其他惡劣情節,應依 " 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 從重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