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將海南省省長劉賜貴回應網民公開信 " 徹查菜價 " 的批示拍照上網,近日,海口市物價局聘用人員劉麗娜(化名)辭職后再被單位辭退。
11 月 5 日,自稱每年冬天都來海口過冬的一位北京 " 候鳥 " 在網絡上發表給海南省省長劉賜貴的公開信,直指海南物價虛高,百姓怨聲載道。次日,劉賜貴即在報來的《互聯網信息擇要》上批示:是到了應該徹查的時候了。
11 月 11 日,被海口市物價局聘用并借調至海南省 " 菜籃子 " 價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劉麗娜在上班時看到了這份批示,隨后用手機拍照并發到自己經常關注的兩個微信群中。
25 歲的劉麗娜是海南新珠江人力資源開發管理有限公司的員工。2013 年 10 月參加工作后,被海口市物價局價格調節基金委員會辦公室購買社會服務聘用,并于 2014 年 6 月起被借調至海南省穩定 " 菜籃子 " 價格領導小組辦公室工作。
劉麗娜上傳的其中一張照片顯示的是 " 劉賜貴省長批示抄清 ",內有 " 是到了應該徹查的時候了 " 以及海南省相關領導在抄清件上手寫的要求有關負責人落實省長批示的內容。
劉麗娜本人婉拒接受采訪,她的朋友王先生告訴記者,自省長批示公開后,雖然出于好意、無心,但劉麗娜已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也連累了有關機構的負責人,她十分歉疚。在有關領導的勸說下,她已于 11 月 26 日向海口市物價局遞交了書面辭職報告。
11 月 27 日,海口市物價局作出了對劉麗娜辭退的決定。
12 月 1 日,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至各區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屬各單位的通報文件。這份編號為海府辦【2015】303 號的文件題目是《海口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對內部批示文件被公開傳播相關責任人員問責的通報》。文件內文稱:由于劉麗娜身為市物價局聘用人員,在借用工作期間,對不屬于自己處理的內部重要批示文件在未經請示任何領導批準同意的情況下擅自拍照對外傳播," 在社會上造成極其不良的影響 ",其行為屬于《海南省 " 庸懶散奢貪 " 行為問責辦法(試行)》(下文簡稱《辦法》)第五條第(二十)項規定的 " 泄露因工作掌握的內幕信息 "。根據 " 辦法 " 第六條之規定,市物價局決定給于劉麗娜 " 辭退 " 問責。
303 號通報稱,海口市監察局啟動了對劉麗娜的問責調查,未顯示對其他人員問責。
海口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說,劉麗娜作為聘用人員,沒有向外發布領導批示件的職權,當視為嚴重違反工作紀律的表現。市政府辦公廳通報中 " 在社會上造成極其不良的影響 " 的定性不是物價局作出的。
海口市物價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因為劉麗娜的錯誤,海口市發改系統、物價系統的主要領導也被問責,已在相關的干部職工大會上做了公開檢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