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LAN密碼被盜,一天內被異地盜取流量費500元;上網流量主副卡不共享,主卡流量沒用完副卡流量超額被停機;套餐期內重新下載軟件后,流量套餐卻被中斷,一夜流量費超300元……
目前,各大運營商對于移動上網采取按照流量計費,消費者不經意間就會產生高額的流量費。同時,運營商在套餐、收費方面復雜的條款,也容易讓消費者掉進陷阱。
據悉,今年11月,廣東省消委會共接待來訪、接受投訴咨詢1107人次,其中接到消費者投訴347件,環比分別上升15.55%、10.16%。
1、WLAN密碼被盜取
15分鐘流量費500元
11月11日,消費者林先生收到廣州移動的短信,稱截至當天9時至17時其WLAN上網消費達到500元。他隨即登錄官網查詢扣費清單,得知當天,其手機有數十次WLAN使用記錄,產生地分別是新疆、內蒙古兩地,每次使用約15分鐘,產生了5G的流量。
林先生隨即向客服投訴,自己多年未使用移動WLAN,不應產生此項扣費。對于客服兩次不一的解釋,林先生無法接受,隨后向廣東省消委會投訴廣州移動亂扣費、移動服務亂定制,并要求退還500元電話費。
廣東省消委會接到投訴后,即時與廣東移動公司聯系,對方給予答復稱:申訴號碼于11月11日分別在庫爾勒、福州及鄂爾多斯通過密碼驗證的方式成功登錄WLAN網絡,合計產生流量費用達到500元封頂額度,扣費正確。經過溝通,最終因消費者堅持否認使用WLAN上網業務,廣州移動同意退回相關費用。
省消委會點評
由于WLAN密碼修改的任意性和隱蔽性,非常容易發生被盜用的情況。廣東省消委會建議:一是給予消費者設置允許自己手機登錄WLAN的時間段的權利,例如可以設置 23:00~8:00之間不允許賬號登錄CMCC WLAN,由此有效避免深夜賬戶被盜用。二是WLAN賬號登錄時,系統隨即發送一條短信到賬號相對應的手機,最好能顯示賬號登錄的省份,以便消費者在第一時間了解自身WLAN賬號登錄情況。
2、主卡流量未用完 副卡超額被停機
消費者李女士稱,其10月份的話費賬單中顯示副卡無故產生上網流量費且于11月13日被停用。隨后李女士上網核查發現,副卡在10月24日到26日期間所使用的流量都產生費用。
李女士遂致電客服,被告知該號碼的流量套餐已使用完,超出額度,所以會產生流量費。令李女士不解的是她所辦理的套餐內流量是主卡和副卡共享,且其主卡使用電信的上網流量比較多,為何主卡沒有超出反而副卡超出?因不滿客服解釋,李小姐向省消委會投訴。
廣東省消委會馬上與廣州電信公司聯系,其隨后答復稱:副卡無法享受主卡的贈送流量和流量包的流量,故產生超量上網費。但該公司同意退回相關費用,并建議消費者今后要留意流量使用情況。
省消委會點評
本案的焦點是套餐內容的適用范圍和運營商是否已告知消費者該情況。按通常理解,消費者會把流量包理解為主卡副卡共享,這就導致會誤以為副卡在流量“沒有超額”的情況下被扣費。流量包和贈送流量不與副卡共享的情況,是關系到消費者權益的內容,應當以顯著的方式加以提示或者在消費者開通副卡前口頭提示。作為消費者在辦理業務前也應有意識地咨詢關于辦理副卡需要注意的情況。
3、重置手機后 套餐也被停掉
陳先生于10月24日訂閱了聯通公司推出的免費體驗七日“WO+騰訊視頻流量”包月套餐,并在開通當日開始使用。前幾天話費及流量都正常,10月29日陳先生重置了手機并下載相關軟件,結果10月30日手機被停機。陳先生上網查詢發現話費一夜高達300多元。于是陳先生致電客服咨詢,聯通查證后答復稱可以減免一半費用。陳先生這種情況是被惡意扣費,于是向廣東省消委會投訴。
廣東省消委會接到投訴后,即與廣東省聯通公司聯系,其答復稱,據用戶描述推斷,其重新下載騰訊視頻軟件后,在沒有得到免流量提示的情況下觀看視頻,導致產生流量。考慮到客戶對操作不熟悉,同意減免相關費用。
省消委會點評
套餐只是對手機號碼關聯,重置軟件不應當影響套餐的使用,但消費者在重置軟件后產生流量扣費,聯通公司的解釋并不能作為消費者違約的理由。聯通在消費者使用免流量費套餐的第六天中斷套餐內容,之后產生的流量費消費者有權拒絕繳納。而聯通僅表示同意退一半費用,另一半在違約后扣取,屬不當得利。
市消委會發布港澳旅游購物消費提示
港澳一兩約為37克
元旦、春節將至,一年一度的年終購物季即將到來,將有大批游客到港澳地區旅游、購物。今年,媒體報道內地游客參加港澳游產生消費購物糾紛的案件、事例明顯增加。近期,廣州市消委會梳理了一些常見的消費問題。
今年來,媒體連續爆出內地游客參加港澳游,遭到被困購物場所、被強迫購物甚至脅迫購物的情形,特別是10月20日更是發生游客在香港被打致死的嚴重事件。
還有商家與內地旅行社合作,瞄準中老年人群體,以才藝比賽為名,引誘其前往港澳等地強制購物。有些內地消費者由于不了解當地有關的法規及市場情況,權益受損。據香港消委會提供的統計數據,2015年1月~10月,消費投訴居前五位的是:電信服務、家私及裝修、旅游服務、電器用品和通信器材。
港澳消費八大陷阱
1.以水貨充行貨。顧客要注意保修卡上的保修地區。/H可以在香港保修。/U是銷英國的水貨,/A則是銷美國的水貨,都是不能保修的。
2.過時貨充新品,或低配置充高配置。
3.相機和電器產品價格過低可能是陷阱。相機和電器產品的零售價通常約為總代理商建議零售價的八折至八五折,標價過低可能是陷阱。
4.部分商品不適合在內地使用。港澳的部分商品不適合在內地使用,尤其是電器產品(如3G手提電話的3G上網功能)的制式與內地不同。
5.此“斤”非彼“斤”。港澳1斤約相等于605克。另外,港澳流通兩種不同的“兩”,一種流通于食品市場,1兩約等于37.8克,另一種主要應用于貴金屬買賣市場,1兩約為37.429克。消費者在購買貴金屬和藥材時,最好換算成“克”來比較價格。
6.鐘表、首飾名堂多。建議消費者在購買前要了解清楚,看有沒有證書能證明鐘表及首飾的質量、成色等。
7.同款商品在不同商店銷售,價格可能不同。經實地比較發現,即便是同一家連鎖店在不同區域的門店,銷售的同種商品,其促銷方式、折扣價格也有可能不同。
8.“免稅”店價格不一定更低。有些藥店、電子產品店,店名中有“免稅”二字,與其他店相比,價格不見得會更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