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昆區公安分局市府西路派出所接到金茂豪庭小區一居民報警,稱有人冒充警察要債。值班民警趕到現場,將當事雙方帶回派出所調查,其中一人確實穿著有“警察”字樣臂章的制式警用棉衣。
穿制式警服的男子王某解釋,警服是他以前當保安時公司發的,自己的羽絨服洗了未干,當天早上朋友催得急,讓他駕車送朋友到一個地方,趕時間就穿上了這件警服,當時也不知道是來要債。
民警調查得知,馬某與金茂豪庭小區一居民存在多年的債務糾紛,當日馬某約了王某,稱自己沒車冬天打車也不方便,讓王某開車送他至金茂豪庭。到了小區,馬某自己上樓要錢,王某則在樓道內抽煙等候,其間聽到雙方爭吵便上樓查看。與馬某有經濟糾紛的居民發現其穿著警服,便報警求助。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36條規定,王某被處以行政拘留3日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