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1月,家住烏蘭察布市興和縣的張某通過熟人認識了高某,高某信誓旦旦稱其能為張某的女婿(因犯罪被警方抓獲)辦理取保候審。隨后,張某分7次將265萬元匯入高某提供的銀行賬戶內。然而,張某的女婿并沒有像高某承諾的那樣“錢到位人就會出來”。于是,張某多次撥打高某的電話,然而高某不是說再等等就是不接電話。后來,張某就聯系不上高某了,才意識到自己可能被騙了。2015年10月,張某到當地公安機關報案。
2016年2月12日,包頭鐵路公安處東勝西車站派出所執勤民警在站車查緝時發現了欲進站乘車的高某,將其抓獲。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偵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