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幕后究竟是疏忽還是隱藏著一場驚天大騙局?
目前顯現(xiàn)的可能只是冰山一角!
中信又出大事了!7400萬匯票變廢紙!這可能是票據圈的詐騙新法!
事情要從2014年說起。為了配合地方拉動經濟“GDP”增長的需求,邯鄲金華焦化公司與中信信通國際物流公司上海分公司簽訂了一份“虛假”的焦炭購銷合同,向后者購買15萬噸焦炭。
中信信通國際物流公司來頭不小。據信托圈了解,它成立于2008年,總部位于北京,注冊資本1億元,是中信集團旗下專業(yè)化物流公司,現(xiàn)為中信汽車下屬全資子公司。
邯鄲金華焦化公司也是出自大戶人家——為冀中能源邯礦集團全資子公司。冀中能源是河北大型國有企業(yè),該公司官網對外宣稱:位列世界500強第304位,中國企業(yè)500強第43位,中國煤炭企業(yè)100強第2位。
邯鄲金華焦化與“中信”頗有淵源。2005年成立時,香港中信投資公司也是出了份子錢的。
與中信信通的合同簽訂后,據《新快報》報道,邯鄲金華焦化直接將貨權轉讓給了上海卓泰實業(yè)洪澤公司,上海卓泰實業(yè)又馬上將貨權轉讓給了廣州中淮能源公司,然后從廣州中淮取得匯票。經上海卓泰實業(yè)、邯鄲金華焦化連續(xù)“背書”后,一張7400多萬元的商業(yè)承兌匯票最終到了中信信通手中。
根據前述合同結算的焦炭金額,據說,該支付的總金額是遠遠低于合同金額的。
事情陡轉,發(fā)生在去年9月。
中信信通去兌現(xiàn)匯票時,結果被銀行退票了。退票理由是書寫錯誤。
原來這張匯票出票金額為74080890元,大寫的金額被寫為“柒千肆佰零捌萬捌佰玖拾元整”,而規(guī)范的寫法在萬和佰之間還應該有個“零”。
按照常理,這都不是什么事兒!
出票人和承兌人是同一個人,如果因為疏忽導致大小寫不一致,而他又想履行,是不會有問題的。
誰都沒想到,今年2月,中信信通一紙訴狀將邯鄲金華焦化、上海卓泰實業(yè)、廣州中淮告上了法庭。
一個“可有可無”的“零”字,引出了一個悲劇。
邯鄲金華焦化、上海卓泰實業(yè)感覺很“冤枉”。
他們自稱都是被一個河北邢臺的中間人找來的“空轉戶”,自始至終沒有見過一噸焦炭,合同、匯票都是簡單地“過手”,對實際交易情況并不知情。
顯然,廣州中淮是一個關鍵人。
然而,在2月23日的廣州中院庭審現(xiàn)場,作為第三被告的廣州中淮連個人毛都沒出現(xiàn)。
下落不明!連開庭傳票都是公告送達的。
廣州中淮現(xiàn)在成了一個“傳說”。它成立于2007年,自然人獨資,早前公司名稱是“廣州正塑貿易有限公司”,最早注冊資本金只有區(qū)區(qū)50萬元。
看上去,這是一個徹頭徹尾從出票開始就謀劃好的“圈套”。
出票少寫一個零,一般人看不出來。
于是,在庭上,原告和被告竟一致認為案情“有詐”,需要報警。
如果廣州中淮能源的公司賬戶沒有7400余萬元存款,若事件屬實,則該案件屬于票據詐騙。而原告中信信通若沒有把15萬噸焦炭交付給廣州中淮,前者的行為就屬于經濟詐騙。
迷霧重重之下,國有資產面臨的損失風險又誰來承擔?
被告律師在法庭上說,商業(yè)承兌匯票是靠信譽的,承兌方是第三被告,而銀行并不負責承兌,因此匯票到期后是有可能承兌不了的。原告是央企,不可能不清楚其中的風險,然而卻任由匯票落空。
原告中信信通也很“委屈”。
它的代理律師說,由于原告公司及其母公司正在接受司法調查,相關負責人已經換了兩輪,其間公司管理混亂,大量的材料也無從查找,具體情況不明。
小編注意到:去年4月,中信信通國際物流有限公司法人由李澤變更為鄧憶平,7月,法人再度發(fā)生變更。同年10月,董事長孟憲禮換作趙文海。2014年11月,孟憲禮曾以中信信通國際物流公司董事長的身份拜訪了山西焦煤集團。孟憲禮出任過中信汽車集團總經理。
由于沒有調解基礎,審判長宣布擇日宣判后休庭。據報道,來自人民銀行和銀監(jiān)局的兩位票據法專家也受邀參加了當日的庭審。
在此背后,票據市場的風暴正在越刮越猛。
今年1月,農行北京分行爆發(fā)票據窩案,38億無法兌付。一波未平,中信銀行蘭州分行再曝9.69億元票據無法兌付風險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