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女士 是池州人,去年底,她在4S店看中了一輛越野車,準備貸款購買。工作人員發現她在銀行有不良信用記錄,無法辦理貸款。聽了這話, 袁女士 頓時傻了眼,“我從來沒在銀行辦理過貸款,怎么會有不良信用記錄呢?” 袁女士 不放心,又專程從池州趕到合肥,在中國人民銀行合肥中心支行查詢了個人征信信息,“說我有一筆賬沒有歸還”。
袁女士 隨即向農行詢問,被告知這筆業務是農業銀行徽州路支行辦理的,而且是以她名義辦理的汽車貸款。 袁女士 說,她根本沒有在農業銀行辦理過這筆 貸款業務 ,由此產生的不良貸款記錄及相應后果當然不能讓她承擔。因此, 袁女士 多次要求農業銀行刪除這條不良記錄,但并未如愿。
【訴訟】要求道歉對方卻稱非故意
袁女士 向廬陽區法院提起訴訟,將農行安徽省分行告上了法庭。 袁女士 訴稱,農行安徽省分行在發放貸款時根本沒有盡到基本審查義務,導致自己的名譽受損,侵犯了她的合法權益。 袁女士 要求判令被告立即刪除原告在中國人民銀行個人征信系統中的不良信用記錄;判令被告在省級媒體上向原告書面道歉。
昨天下午,廬陽區法院審理了此案。農行安徽省分行表示,自己作為案件主體是不適格。被告代理律師稱,農行安徽省分行作為一級管理機構,不是具體的侵權人, 袁女士 應當以具體的業務支行作為被告進行起訴。此外,農行安徽省分行稱,自己并無主觀故意,也沒有對外進行公告,征信不良記錄僅是在銀行內部使用, 袁女士 要求的書面道歉的要求沒有法律依據。
誰偷了她的身份信息
袁女士 的身份信息為何會被冒用? 袁女士 的代理律師蔣凱稱,通常情況下,市民向銀行辦理貸款,應該在貸款協議上簽名,可是根據征信材料等顯示,向農行辦理 貸款業務 的是東至縣一家汽貿公司。對于這個公司, 袁女士 表示并不清楚,“我之前沒有在這里辦過業務,身份證也沒外借過”。昨天記者查詢獲悉,這家汽貿公司的營業執照已經被吊銷。庭審中,農行安徽省分行表示,原先已經處于呆賬狀態的那筆欠款,在正月初六(2月13日)已經被一家公司汽車銷售公司還清了。農行安徽省分行表示,在還清貸款后的10個工作日內,不良記錄會消除。不過,庭審當天,登記在 袁女士 名下的不良記錄仍未消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