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小姐在萬科金色家園有兩套房,去年賣掉其中的一套。房子出售后,物業即終止了附著于此套房屋的車位租賃協議,并注銷了她的停車卡。她認為,即使賣掉一套,只要該停車卡在有效期內,可以將停車卡轉入另一套房子,繼續使用。
而萬科物業則表示,小區停車位緊張,如有業主轉讓房屋,則附著于房屋的車位租賃協議隨即終止,車位空出后按先后順序租賃給排隊候租車位的業主;如張小姐需要租賃小區車位,需到服務中心重新登記排隊等候。
賣房車卡被停用 業主欲起訴物業
張小姐在萬科金色家園曾經有兩套房產,一套是一期1棟,一套是二期7棟,并持有一張業主車庫的停車卡,車卡掛在7棟房產的名下。2015年初,張小姐出售了7棟的房產,準備搬到1期的房子住。7棟新業主過戶時,張小姐的車位租用協議還沒有到期,物業即終止了附著于此套房屋的車位租賃協議,并注銷停車卡。“管理處在沒有任何人來通知的情況下,擅自停用我的車輛入場卡。”張小姐說,“我在小區還有一套房,我應可以繼續使用車卡。”張小姐告訴記者,曾以萬科其他小區業主的身份,向小區物業咨詢過車卡解決方案,得到的回復是張小姐還是小區業主,車卡可以繼續使用。
為此,張小姐找到小區物業管理處,工作人員的答復是業委會成員不同意她繼續使用車位的訴求。張小姐和業委會的成員劉小姐取得聯系,劉小姐立即否認了物業工作人員的說法。
張小姐介紹,后來她私下了解了小區車卡使用問題,發現小區存在車卡私自轉租行為,而物業卻睜一只眼閉一只眼;以及有業主是近兩年才購買的二手金色家園房屋,居然也有停車卡,“事實完全背離了物業公司和業主簽署的車輛租用協議的條款”。
張小姐稱,若她車卡可繼續使用的訴求得不到解決,將起訴物業。
物業:車位緊張 需按小區全體業主認可的管理規則,到服務中心排號
萬科物業服務有限公司相關人士表示,金色家園為2001年交付使用的老社區,至今已逾15年,小區配套停車位與小區業主現擁有車輛的需求嚴重不足。小區交付使用4年后,隨著小區購車業主逐漸增加,車位已經無法滿足車輛的停放需求。因車庫停車已經飽和,服務中心于2005年開始停止辦理車場停車卡,后期購買車輛的業主只能排隊等候租賃車位。其間,如有業主轉讓房屋,則附著于房屋的車位租賃協議隨即終止,車位空出后按先后順序租賃給排隊候租車位的業主。
當事人張小姐于2015年3月轉讓二期7棟房屋,服務中心依據《車位租用協議》第四條“甲方(承租方)未經乙方(管理方)同意,不得將所租用車位私自轉借、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使用,否則,乙方將無條件收回車位使用權”的約定,于2015年4月份終止附著于此套房屋的車位租賃協議,并注銷停車卡。如張小姐需要租賃小區車位,則需按小區全體業主認可的管理規則,到服務中心重新登記排隊等候。服務中心每季度公布物業服務報告的同時,均會公布車位排隊候租的名單,接受全體業主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