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醉酒騎車摔倒受傷,一位車主上前救助,沒想到這位車主卻被對方誣告為撞人者,幸虧被監控和行車記錄儀證明了清白。日前,江寧交警大隊高新園中隊、祿口中隊、湯山中隊對酒駕違法行為進行了集中整治。交管人士提醒,不少人認為醉駕才會被處罰,實際上醉酒騎車一旦被查到,同樣要受到處罰。
日前,快遞員王某騎車經過湖山路與新亭路路口途中,因酒后控制能力下降,加上車輪距離路牙太近、方向失控,一頭栽倒在地上、不省人事。正在該路口等紅燈的好心司機楊先生和女朋友見狀,立即靠邊停車、關心其傷勢,并撥打急救和報警電話。江寧交警大隊高新園中隊接警后,立即派員趕往現場,此時王某已醒過來。
經觀察,旁邊的路牙上有一至兩米的劃痕,王某左側額頭受傷出血。王某見到交警后,一口咬定是救他的楊先生將自己撞倒的,并且“委屈”地“描述”著案件經過。盡管楊先生和女友一再強調自己是做好事的,當時車子停在中間車道內等紅燈,等了數秒之后,王某才從遠處騎過來,一頭栽倒在路牙邊,跟自己的車子有四五米的距離。旁邊還有憤憤不平的路人插嘴說:“你如果沒有撞到他,為什么會救他?”“就是的哎!當時又沒有其他人,不是你撞的,還能是誰?”
民警調取事發路段監控錄像時,楊先生也提供了自己車子行車記錄儀的視頻資料,兩處視頻均清晰顯示,楊先生駕駛的蘇A牌照的紅色奔馳轎車正常等紅燈數秒后,王某騎著送外賣的小電動車從遠處過來。快到路口時,擦到路牙導致摔倒。
最終,高新園中隊交警還了楊先生的清白,并對其見義勇為、熱心助人的精神表示贊揚和鼓勵。經檢測,王某體內的酒精含量已達到醉駕的標準,民警對王某實施醉酒駕駛非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處以了“罰款五十元、依法約束至酒醒”的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