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有一官員名叫杜式方,奉了朝廷詔令討賊,派了屬下樂某去賊營傳達朝廷命令,并把杜長官你的親筆信給賊頭看。樂某是個讀書人,心懷仁義,很有名氣,賊頭黃少卿大喜,留他喝了好幾天酒,又看到樂某的佩刀好看,就問樂某要了,然后送了樂某兩個美女作為酬勞。
回去之后,跟樂某一起進入賊營的一個副將覺得自己被冷落,羨慕嫉妒恨,于是向另一位管事的裴某告狀,誣告樂某把軍隊情報泄露給了賊頭,還用隨身佩刀換了兩個美人。裴某很生氣,派人審查樂某,樂某把來龍去脈一說,裴某更生氣。因為樂某書生氣發作,態度很不好,于是把樂某抓了起來,上報杜長官,要求殺了樂某。
樂生具言本末,云:“某此刀價直數萬,意頗寶惜,以方奉使,賊帥求之,不得不與,彼歸其直,二口之價,尚未及半,某有何過!”生使氣者,辭色頗厲,裴君愈怒,乃禁于賓州獄。以書與式方,并牒誣為大過,請必殺之。
杜長官也沒辦法,因為他剛出臺了法令,要求各級軍官不能收受賄賂,但是也知道樂某是冤枉的。于是杜長官派了使者去傳喚樂某,并且告誡使者說,他要是想跑你千萬不要抓,把我的意思告訴他讓他自己趕緊跑。沒想到樂某也是死性子,說我并沒有犯罪,為啥要跑。于是前來見杜長官。
杜長官說,今天的事我也不是不知道你冤枉,只是我也沒辦法救你啊。就把他交給有關部門審判。樂某問判案人員,杜長官啥意思。判案人員說杜長官知道你冤枉啊,可是裴長官不行啊。樂某于是寫了絕筆書,被押上刑場。
杜長官看著樂某可憐,于是把樂某叫來,我知道你是冤枉的,你還有啥要交代的。樂某說沒有。杜長官說你是不有個兒子,說有。準備讓他干點啥。樂某說讓他給您當個衙門虞候就行。杜長官答應了,又撥了幾千錢作為喪葬費。
又問他還有啥要求。樂某說,我是被人冤枉而死,也是命。希望把我刑具開了,我回家洗個澡,見見老婆孩子,囑咐點家事。杜長官答應了。臨刑問樂某,你怨恨我嗎。樂某說不怨。杜長官哭了,弄了好酒好菜讓樂某吃了。
樂某吃完跟老婆說,買棺材沒。趕緊買。再取一千張紙,十根毛筆,放在棺材中。我死了以后要上玉帝那兒告狀去。又問監斬人,現在什么時辰。監斬人說,中午。樂某說,我中午死了,黃昏時分就去把誣告我的副將帶走。明年四月,就把姓裴的也帶走。
又對劊子手說,你是我以前的下屬,你一會兒砍頭的時候千萬不要把我的脖子砍斷。否則的話我連你也一塊兒帶走。但是劊子手干的就是這活兒,不信邪,把樂某的頭砍了,又把樂某的尸身拉出去。不想忽然被驚嚇,倒地死了。
過了幾天,誣告他的副將得了心絞痛死了。第二年四月,裴某也死了。十月,杜長官正在喝酒,忽然抬頭對著空中說,樂某,你為啥來找我,我可沒有得罪你。接著把酒灑在地上,過了很久說道,我知道你委屈。但是我最終還是把你殺了,是我的過錯。于是沉默不語,當夜就死了。
至今桂州城南門,樂生死所,方圓丈余,竟無草生。后有從事于桂者,視之信然。自古冤死者亦多,樂生一何神異也。
的確神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