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寶利豐咋想的?買房人維權開發商欲加價2成回購
時間:2017-06-14 | 欄目:熱點關注 | 來源:不詳 | 編輯:蝌索窩pc354.com | 點擊:810
【點擊復制鏈接】
5月31日,位于合肥徽州大道上的寶利豐廣場向業主交付新房,部分業主拿到房后,發現新房與當初看到的樣板房差距較大。在維權過程中,業主與開發商之間發生爭執,場面一度混亂。
今日下午4點,在合肥寧國路包公街道辦事處,安徽寶利豐投資發展有限公司(下稱寶利豐)與“問題房”維權業主展開第二次商談,但截止到今日下午6點40分商談結束,雙方并未達成實質性進展。
開發商給出兩種方案 愿以高于原價20%回購被拒
今日下午3點半,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來到寧國路包公街道辦事處大廳,發現已有不少維權業主等待。4點前,4名寶利豐方代表來到現場,與5名業主代表進入會議室。記者被拒絕進入商談現場。隨后,在包公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的主持下,雙方就“問題房”展開溝通協商。
今日下午6點40分左右,5位維權業主方代表結束商談,向現場等候的其他業主們介紹情況。一位業主代表告訴新安晚報、安徽網、大皖客戶端記者,總結歸納一下,開發商給出的解決方案只有兩個,“一個是把陽臺的門往內移,移到和帶玻璃的那堵墻平行,把陽臺變大一點,房間變小一點。”“另一個是開發商愿意以比原購房價增加20%的價格,回購問題房。”
針對開發商提出的方案,業主代表告訴記者,“第一個方案只是裝修而已,我們可以自己去想。”“第二個方案回購價格不符合業主預期,希望開發商回購正常的房子給我們。”
業主提出多種賠償方案商談到6時40分無實質進展
據業主代表介紹,在與開發商的商談中,業主方提出多種解決方案。“第一種,開發商還房子;第二種,業主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相關法律法規,提出了開發商回購房子可以,但需要退一賠三。第三種,除了三倍賠付房間內柱子所占建筑面積價值近10萬元外,后期房屋租金、精神損失、維權成本費用等相關問題,應由開發商承擔。”
此外,維權業主代表稱,現在“問題房”業主都拒絕收房,開發商需賠違約金。
而對于維權業主提出的解決方案,開發商4名代表婉拒采訪,會議結束后坐車迅速離去。
包公街道工作人員的表示,“開發商并沒有給答復,街道也把意見和開發商說了,但開發商現在還不能給答復,可能與他們的心理底線差了很多。”
據現場業主代表介紹,雙方將在下個星期二下午三點,繼續在包公街道辦事處就“問題房”進行商談。